2025年4月14日上午,中共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第四支部在本所开展中央八项定精神学习教育,本次会议由支部书记万寅敏主持。
会上,万寅敏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传达了省律师行业党委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以及律所党委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各支部党员分别结合自身学习情况发表了各自感悟,并作了讨论交流。大家一致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均有了更深的认识,意识到工作中要坚决抵制形式主义、生活中要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在与办案机关沟通、交往过程中要保持良性沟通,正当交往。
最后,会议要求全体支部党员在教育期间内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学有所悟,严于律己,规范执业。